報讀教青局2026-2029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課程特別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已納入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2026-2029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學員報讀相關課程前,應詳細閱讀並遵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有關行政法規、操作手冊、指引及本中心公布之相關規定。
二、報讀規定
(一)身份核實--學員須以本人澳門居民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親身辦理報名手續,不接受委託他人代為報讀課程。
學員不得:
借出身份證明文件供他人報讀;
容許他人代為上課;
容許他人代為簽到。
(二)流動電話號碼: 學員報名時須提供有效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並聲明該號碼屬本人使用或已獲電話號碼登記人同意使用。同一流動電話號碼最多僅可供兩名受益人使用。
(三)自費學員報讀安排: 學員可選擇以自費方式報讀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而不使用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以自費方式報讀相關課程之學員,須同意本中心按照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規定,將其個人資料(姓名、身份證後4位數及性別) 提供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作課程管理、監察、統計及核查用途。
(四)課程開始後不接受補報名: 課程開始後不得接受任何形式之新增報名、補辦報名或中途插班安排。
(五)報讀憑條: 完成報名後,學員應妥善保存本中心發出之報讀憑條、收據及相關文件,以保障個人權益及作為日後查核依據。
三、電子簽到及簽退規定
學員每次出席課堂時,均須使用本人澳門居民身份證或電子身份於指定設備完成電子簽到及簽退程序。
電子簽到時間如下:第一次簽到:上課前30分鐘至上課後15分鐘內;第二次簽到:下課後30分鐘內。
有下列情況者,即使實際出席課堂,相關課節亦不計算有效出席率:
未按規定時間簽到;
未按規定時間簽退;
忘記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未使用電子身份;
使用非本人身份資料進行簽到。
四、出席率及保證金規定
(一)出席率要求: 學員有效出席率須達70%或以上,方符合退回保證金或申請發放相關資助之資格。
(二)缺席安排: 受益人享有最高30%缺席率,以應對因患病、不可抗力或其他個人原因而未能出席課程之情況,毋須另行提出缺席申請。惟所有缺席課節均會計入出席率計算。
(三)保證金安排: 一般持續教育課程(非一人課程及非駕駛實習課程)報名時,如所使用資助金額低於澳門元3,000元且不屬「先支付、後申請」情況,除扣除課程學費外,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會於個人進修帳戶扣除相當於學費50%的金額作為保證金。 當有效出席率達70%或以上時,有關保證金將退回個人進修帳戶。
五、「先支付、後申請」安排
如屬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學員須按規定先自行支付學費,並於符合資助條件後透過「一戶通」申請發放資助:
單一課程資助金額達澳門元3,000元或以上;
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3-2026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30%;
曾於本階段計劃中報讀資助課程,而其任何一項課程出席率低於30%;
曾違反受益人義務
六、退課及退款規定
根據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規定及持續教育處通知,課程一經開課,原則上不接受受益人因任何個人原因提出退課、退款或取消報讀申請。 即使屬受益人本身患病或不可抗力原因,亦不構成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接納退款之理由。
七、特殊退款機制
退款機制僅適用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規定之特殊情況。
八、惡劣天氣及停課安排
當澳門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期間,所有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課程暫停。
當三號風球改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前兩小時,以及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取消後兩小時內,相關課節將按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規定另作調課安排。
除本中心另有通知外,雷暴警告、黃色暴雨警告及紅色暴雨警告一般不影響課程正常進行。學員如自行決定缺席,將按缺課處理。
倘特區政府宣布進入即時預防狀態或公布其他停課安排,本中心將配合相關措施執行。
九、其他資助申報責任
如學員已獲或擬申請澳門其他公共實體就同一課程提供全部或部分資助,必須於報名時向本中心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作出申報。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僅可資助未獲其他公共資助覆蓋之餘下費用。
十一、受益人義務
學員必須:
親身辦理報名;
使用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報讀及簽到;
親自出席課程;
完成電子簽到及簽退;
配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及本中心監察工作;
確保提交資料正確及完整;
遵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及本中心相關規定。
任何違反規定之行為,均可能影響其日後參與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資格及相關資助安排。
十二、法規依據
有關第六階段計劃退款申請的規定(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持續教育處,2026年8月14日)。
如本規定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最新公布之法規、操作手冊、公告或指引存在差異,概以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最新公布之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