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課程 (可用持修)
發佈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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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課程 


為了緊密配合澳門經濟多元化的發展,澳門城市大學致力培養應用型人才,發展前沿性研發,以助推澳門社會及經濟的健康發展。為此,澳城大結合在金融財務方面的教學和研發優勢,構建澳門和地區金融生態圈、推進特色金融產業的發展作為一個重要目標;與澳門金融學會及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港澳中心合作舉辦認證財務顧問師 (RFC) 的相關課程,旨在通過培訓具國際視野和實操技能的金融專業管理人員以提昇澳門金融專業人才的素質,培育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所需的本地人才。


1.課程目的

“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課程” 為具豐富經驗且從事金融界的專業人士而設。課程特別為壽險、財策或金融服務從業員度身設計,特設個案研究,學術與實踐並重。成功通過本課程的學員將獲由澳門城市大學頒授之【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本課程已獲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 (IARFC) 認可。成功通過本課程的學員如同時符合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 (IARFC) 其他入會規定,則將獲頒授 RFC 專業認證。RFC 專業認證是由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 (IARFC) 頒授予在教育、經驗和誠信三方面均達至卓越水準的財務顧問會員。


2.課程現時分為兩部份


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課程(一)

課程內容包括 (共16小時):

  • 個人財務策劃

  • 財務與投資

課程日期:

5月8,15,22,29日,逢週四,19:00-22:00 及

5月10,17日,逢週六,10:00-12:00

課程費用: 澳門幣4,000元 (可用教青局持續進修計劃)

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課程 (二)

課程內容包括 (共14小時):

  • 稅制與法律

  • 財務策劃顧問之專業實踐-個案研究

課程日期:

5月9,16,23,30日,逢周五,19:00-22:00及

5月24日,周六,10:00-12:00

課程費用: 澳門幣4,000元 (可用教青局持續進修計劃)


**此課程已納入課程同時納入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合資格培訓活動。

**RFC專業認證持有者獲澳門金融管理局轄免保險中介人考試“試卷V – 投資相連保險” (Paper V – Investment-Linked Insurance)



5.報讀注意事項

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課程(一)及 (二)的 報讀要求 (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A.最少8年全職人壽保險、財務策劃或相關工作經驗; 

B.最少3年全職人壽保險、財務策劃或相關工作經驗,同時具有以下任一附帶條件;

附帶條件:認可大學學位;或任一項行業資格/認證: CWM、AMTC、EMD、IFPC、LUTCF、FLMI、MFA、CIAM、CLU、CFP、ChFC、HKRFP或同等資格/認證;

C.最少5年全職人壽保險、財務策劃或相關工作經驗,並持有認可專上學歷;

D.持有專業法律、會計、精算、財務分析等執業資格或同等資歷

所有報讀「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課程」的申請均要通過「課程督導委員會」(Program Steering Committee) 的審批,並以電郵通知審批結果。


6.證書頒發

6.1 出席率達100%及遞交一份以個人為單位之個案研究報告,並獲評核為 “合格”,同時符合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的規定,可獲頒授認證財務顧問師(RFC)專業認證

6.2 成功通過本課程的學員將獲由澳門城市大學頒授之【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

***若遲到、早退或在課堂進行期間離開課室,該節當作缺席論。***



7. 報名方法及付費:

有意者請於辦公時間內繳交以下文件至澳門城市大學國際培訓與測試中心(1) 或電郵至ittc@cityu.edu.mo:

7.1填妥申請表格 (附件1) 

資深財務策劃顧問證書課程_申請表.pdf

7.2 彩色近照一張

7.3 相關工作證明書及最高學歷證明(副本)
7.4 身份證副本(包括正、背面)

備註:

(1)地址:澳門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81-121號金龍中心4樓,辦公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若使用持續進修計劃報讀的人士,請於收到錄取通知後,帶備身份證到本中心刷卡完成報名手續。


8. 查詢及聯絡:

電話: 8590 2222/8590 2677

電郵: ittc@cityu.edu.mo


9. 課程報讀須知

9.1 有意者請先填寫報名表及繳交第7點所提及之內容,交予澳門城市大學國際培訓與測試中心以作報名確認。

9.2 所有報讀「資深財務策劃顧問專業證書課程」的申請均要通過「課程督導委員會」(Program Steering Committee) 的審批,並以電郵通知審批結果。

9.3 獲錄取並已繳費之學員於開課前後因個人理由申請退學,已繳交之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9.4 學員需準時出席課堂,並在簽到表上按證件樣式簽署(簽到及簽退),以確認出席作為出勤記錄。

9.5 若人數不足以開班,主辦單位將作另行通知已報讀之學員。

9.6 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課程內容,更改上課日期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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